国务院取消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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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5-4
国务院3月13日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物业管理师等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注册职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据悉,按照国外的作法,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拟将在行业内重新调整物业管理执业资格体系,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初级、中高级相结合的队伍构架,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