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房地产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标准化管理已成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推动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的标准化建设,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分会(以下简称“物业分会”)将成立标准化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本着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将推荐标委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标委会职责
研究和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推动和监督行业标准的实施,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组织行业内外的标准化培训和交流活动;收集和反馈行业标准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代表物业分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组织的活动,推动行业标准的发展。
委员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愿意并能够确保有时间和精力承担委员会相关工作。
(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初级及以上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推荐人员为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质量管理、质量体系建设、服务标准化研究或运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部门经理,同时,应具备以下其一条件:1.参与过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或文件制修订;2.参与过物业管理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3.主导过物业管理相关的企业标准制修订;4.近五年在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刊号(ISSN)的期刊上发表过物业服务品质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相关论文。
(四)委员个人及所在单位无失信、违规违法或其他不良记录。
推荐材料
凡符合委员条件的个人,经工作单位同意,应提交以下推荐材料:
(一)《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分会标准化建设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
(三)申请人符合委员应具备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符合推荐条件人员,需提供2寸(3.4cm×5.2cm)蓝底证件照1张。请各单位于8月30日前,将上述推荐资料以电子版发至邮箱:316642886@qq.com(文件名:单位名称+标委会)
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津毅 卢靖文
联系电话:0871-6414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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