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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因地制宜 因城施策 多措并举开展棚改工作
来源:云南省住建厅 作者:云南省住建厅 点击:7174次 日期:2017-3-27

长期以来,丽江市委、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中村居民住房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各项政策措施,科学规划、上下联动,建立机制、加大投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科学、合理、有序地结合区域特色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和管理工作。

将棚户区改造与遗产保护相结合。丽江市是全国唯一一个少数民族城市类型的世界文化遗产城市、云南省唯一一个集三项世界遗产桂冠为一身的城市。《世界遗产丽江古城保护规划》明确规定:保护丽江古城及周边村镇以及众多山脉、湖泊、田野坝子为主体的自然环境及其构成的生态系统;保护大研古城、白沙、束河及其它村镇的建筑。我市古城区、玉龙县是遗产所在地城市,承担着遗产保护和棚户区改造的双重责任。为了将遗产保护与棚户区改造有机统一起来,我市经过不断探索,反复论证研究,采取“改建、扩建、翻建”与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棚改工作。

将棚户区改造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立足打造世界精品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结合当前棚户区改造新形势,我市将老旧小区、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城中村,以及具有旅游产业发展潜力的国家重点镇、湖泊周边民居、村落等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修缮加固民居,大力改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区域环境,发展旅游产业。并鼓励民间投资参与棚改,修缮社区活动场所、村道、祠庙类。在棚户区改造中,积极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将改造后房屋用于农家乐、客栈、生态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大众体育产业等服务项目,提高居民收入,降低贫困面。目前,我市部分棚改区域居民已经从棚改政策中获利,有的在自家房屋经营农家乐、客栈,有的将房屋出租后自行购买商品房安居。例如,玉龙县金龙村通过棚改发展旅游业,2016年,全村117户居民总收入已达1000万元。均良村2016年人均年收入预计可达4万元。

将棚户区改造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相结合。我市永胜、华坪、宁蒗三个县城因受地域条件限制,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为此,我市借棚户区改造契机,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做好群众工作,鼓励棚改对象参与货币化安置,在确保群众同意前提下拆除危旧房,打通断头路,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并结合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开展拆墙透绿,美化绿化亮化,将拆除后的地块建设成城市小客厅、应急避难场所、停车场等,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使棚户区相关政策得以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住的放心舒心。

 

古城区严推绿线管理

 

为保证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地率指标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有效实施绿线管理,古城区认真按照《丽江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丽江城市绿系统规划》等相关规定,严格实施“绿色图章”制度和绿化一票否决制,对项目配套的绿化设计、建设进行把关,努力打造“城在绿树中,人在花园里”的生态环境。

严把源头设计关。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管理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绿地用地面积达到标准的,在工程规划报送方案上加盖“城市绿化审核专用章”,并出具书面意见。没有设计方案或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从源头上堵住了绿化设计不达标的漏洞,确保了绿化规划落实。

严把竣工验收关。在绿化工程施工中,将绿化建设面积作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衡量标准,由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一起对绿化工程进行验收,绿化指标不达标的,一律不出具验收意见。 “绿色图章”及绿化一票否决制度的实施,使城市绿化工作逐步走上了依法建绿、依法普绿、依法治绿的法制化轨道。

 

丽江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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