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政府下达临沧市城镇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22618户,并要求于2月底前落实保障房建设用地;6月底前办理完毕所有前期工作手续,确保6月底前开工60%、8月底前开工90%、10月底前100%开工。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各县、区严格按照目标考核时间节点,把任务细化量化,把目标任务明确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定人、定时、定标准、定进度、定任务,倒排工期,确保项目按时开工。截止10月30日,22618户城镇棚户区已全面开工,开工率100%,形成实物投资11.2亿元。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