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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云南农民工也可贷公积金买房 连续缴费3个月即可
来源:云南信息报 作者:云南信息报 点击:5093次 日期:2016-11-25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人社厅获悉,今年以来,云南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加快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云南提出,每年把三分之一的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农民工和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住房。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把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全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农民工只要连续3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即可在所在城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保证金比例降低至5%以下,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至20%。

云南提出2016年要力争实现农民工和农民新增购房1万套、购房面积100万平方米。通过采取发放住房补贴、贷款贴息等综合性政策措施,运用“政府补贴+开发商优惠”模式,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房源所在地政府给予的购房补贴不低于200元/平方米,对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农民工和农民落实最低20%的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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