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抓实好少数民族地区保障房建设。
一是夯实发展基础。为突出解决边疆民族地区“硬件”瓶颈制约,按照“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以完善城市功能,构筑城市骨架,提高城市竞争力为重点,推进了城市交通、排水、供水、环卫设施、天然气、灯光、园林绿化、文化广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在少数民族地区续建、改建和新建城市基础设施170项,完成投资30.67亿元,同比增长22%。
二是加快城镇化进程。通过改造提升边疆民族地区小城镇建设、重要通道和口岸城市功能建设,加快山地城镇建设和农民市民化进程。“十二五”末实现全州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较“十一五”末提高5%以上,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城乡建设面貌进一步改观,住建工作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红河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
三是改善农村和城镇住房条件。按照全面消除农村危房和人畜混居现象,加大基本丧失生存条件人口易地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的要求,对边境县和贫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给予政策倾斜。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9.69亿元,完成投资21.1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3万户,完成1.27万户;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4.89亿元,完成投资19.7亿元,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9500套,建成6000余套,惠及城乡居民20余万人。
四是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农户自建、科学规划、连片推进、精准实施、突出特色”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实施村寨规划,保护民族特色,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兴边富民示范村和文明新村等建设,实现水、电、路、房、能源和环境建设“六到位”,加快推进了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08亿元,金融贷款额度25亿元,拉动农户建房投资43亿元,完成了35019户的改造任务。按照省、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要求,向上争取省级资金4000万元,实施了乡镇“一水两污”建设项目31个;认真落实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红河州调研时确定的重要事项,积极配合相关县市和部门完成确定事项清单中,省住建厅支持元阳县哈尼梯田核心区42个传统村落改造提升补助8400万元、元阳县攀枝花乡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立项补助1500万元、屏边县老城风貌街区改造补助5000万元、红河县、河口县、绿春县老城规划改造及人居环境提升前期工作经费补助的协调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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