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实施时间
自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
在《云南省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公告》所列大理州8个县市(含经开区、海开委)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已领取2025年云南省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的购房人。
三、补贴标准
州级按省补金额的30%给予补贴(税后)。新建商品住宅套总价不足80万元(不含80万元)的,省、州补贴累加为6500元/套(税后);套总价在80-160万元(不含160万元)的,省、州补贴累加为13000元/套(税后);套总价在160万元以上的,省、州补贴累加为19500元/套(税后)。鼓励各县市在省、州补贴基础上叠加补贴。
四、补贴方式
省补资金兑付成功后,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兑付名单逐一核实计算,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接到州级补贴资金后,及时向购房人兑付州级购房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在核实购房人相关信息和州级补贴兑付过程中,必要时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联系购房人进行查验。
(二)申请省级补贴相关注意事项以《云南省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公告》为准。请广大购房人实时关注省主办方发布的终止补贴活动等相关公告。
(三)本次购房补贴主办方为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理州财政局,补贴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72-231667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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