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保山第三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参展合同书”签订后,参展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消或者解除合约,参展合同书的内容对参展商和组委会具有约束力,一经签订均应遵照履行。
参展商审核
1、组委会原则上不对某公司的参展申请进行限制,但其参展项目和产品组委会有权审核,同时保留拒绝某公司参展的权利。(注:如果参展展品在参展范围以外的公司申请参展时,组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考虑,组委会也保留拒绝某公司参展的权利。)
2、房地产企业参展必须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实施准入制
为贯彻国家相关政策,确保百姓放心购房,房交会上将严格实行参展房地产项目准入制度。
1.对参展并预销售的参展楼盘必须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必须在展会现场明显位置悬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尚未取得预售房许可证的企业,仅可在2016第三届保山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作形象展示,不得进行项目预售,也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预订、签排房号、VIP卡等方式和名目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以集资建房、民间借款、团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并收取任何费用。
展位分配、出租与变更
在消防安全和展区要求等特定情况下,即使展位已预定完毕,组委会仍然有权重新分配展位,改变展位布局或依据合理申请而改变展位标准尺寸,参展商不能因上述变更而退出合约索取赔偿。
参展商不能以免费或其它形式将全部或部分展位使用权移交第三方,若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组委会可取消该企业的参展资格,其后果由展位租用人承担,展位受让人的损失或因撤除展品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参展商负责赔偿。
展位的使用期仅限于房展会期间(包括布展、展览和撤展时间)。
搭建相关规定
1、展场限高
展位特装限高5米。严禁超高,如有违反,组委会有权要求其整改。
2、展位背差
为保证展会总体形象,凡展位装修高度超过相邻展位的参展商,必须将本展位高出部分的背面进行适当装饰。
3、装修形式
特别提示:所有特装展位不得做成全封闭形式。每个展位至少要保留两个以上出入口,以确保参观者的正常流动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之需。
4、展台顶棚
由于本展会为室外展,为了确保展会的顺利进行,所有展位顶棚需有防雨设施,其顶棚坡度要在35度以上,同时严禁使用喷绘布等软材料搭顶,以确保在下雨时,展台顶棚不会积水(建议以彩钢瓦等材料搭顶)。
5、场地维护
所有参展单位,在搭建展位时,必须在地面上铺垫一层喷绘或其他尼龙材质材料,严禁将乳胶漆或油漆直接滴到地面上,凡是违反规定的,组委会有权要求其清理或作一定的赔偿。
6、施工安全
施工人员在进场施工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在施工时抽烟。
7、灭火器
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具有检测合格标志,展台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需配置2具,展台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每50平方米配置1具,不足50平方米的部分按50平方米计算。
相关要求和规定
1、参展商不可展示未经组委会批准的及与展会无关的物品,组委会有权要求撤除,所造成的损失由参展商承担。
2、展品质量应符合有关产品的质量标准,不得含有作假或者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或商品,否则给展会造成损失的,组委会有权要求参展商予以赔偿。
3、参展商不可在参展期间撤除任何参展物品,并自行负责展品的保险。
4、参展商在房交会期间发放的广告宣传资料(楼书、宣传册等),必须依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在任何情况下,组委会有保留改变展区出入口位置和展区公共通道及紧急出口的权利。
6、房交会期间的展场内外广告由组委会统一协调安排。未经组委会许可不得在展场及其设施、入口处或展场前沿地带做广告。
7、请参展商遵守展区规定的开闭展时间览会期间请参展商在观众进场前半小时进入展场,且在展场保安人员到场清场时离开展场。
8、参展企业需保证其楼盘(产品)交易的合法性,共同维护展会交易秩序,严禁展会现场出现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否则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展企业承担;如遇突发事件,参展企业需及时通知组委会。
9、资料服务:
组委会将根据参展单位报名登记情况报送的资料编制导购指南。导购指南中的内容根据参展企业报名时所填写的内容编排。请参展企业认真填写、核对,否则出现漏登、误登等情况组委会概不承担责任。此条款适用于组委会的其他宣传资料。
10、不可抗力: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或超过主办单位控制的任何事件,组委会可更改展览会的日期或取消展览会,并将不负担因该举动对参展商造成的损失。如果展览会被取消,组委会将退还参展费给参展商。但不包括参展商所要求的特别设施和特殊安装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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