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 [2001]128号)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变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建房[2004]47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公告我省获准初始注册(19名)、延续注册(15名)、变更注册(1名)的第十六批房地产经纪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一、二、三)。
请各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房管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当地获准初始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名单,并请到省房地产业协会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发当地获准初始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的人员,方能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房地产经纪人在注册有效期内,应当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相应学分后可续期注册有效。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附件一
云南省第十六批房地产经纪人获准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昆明
李 佳 刘奥娜 薛红明 沈韶山 张 静 张冬妮
宋杰利 王 莎 陈晓华 刘耀虎 李云艳 陈 蕊
陈艳萍 杨梅英 李凤春
普洱
文 斌 文 卫
玉溪
滕 洪
曲靖
刘稚颖
附件二
云南省第十六批房地产经纪人获准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昆明
李 跃 马艺嘉 郭光辉 杨雅妃 余玉琼 胡云辉
连 杰 朱学飞 章晓青 王禹淞 杨尚莉
楚雄
邹志有 施正光
曲靖
陈林芬 邓志远
附件三
云南省第十六批房地产经纪人获准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玉溪
纳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