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云南省房协理事扩大会暨各州市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的通知
云房协[2016] 16 号
各州市房地产业协会(专业协会),各位理事、各州市协会(专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及部分会员代表:
根据《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章程》的规定,为总结交流今年全省各地协会工作情况,部署协会2017年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1月11日在昆明市召开云南省房协理事扩大会暨各州市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省房协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2.省房协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审议新增、变更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4.审议成立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中介专业委员会报告;
5.各州市房协(专业协会)经验交流;
6.其他相关事项。
二、报到及会议时间
1.报到时间:
2016年11月10日(周四)下午13:00-20:00在西南宾馆大堂报到。
2.会议时间:
2016年11月11日(周五),会期一天。
三、会议地点
西南宾馆(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148号,总台电话:0871—66287777)。
四、参会人员
全体理事(如因故不能到会,请派代表参加);各州市协会(专业协会)会长(秘书长);省房协监事会监事;部分会员代表。
邀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各州市住建(房管)部门负责人参会。
五、文稿征集
为使各地协会经验交流更加充分,请参会的各州市协会(专业协会)将书面发言材料文稿电子版于11月7日前发至1015079096@qq.com邮箱,以便会议统一汇编印发。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昆明市区代表不安排住宿)。
2.接到通知后请于11月7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省房协秘书处。
联系人:彭 强 金照琼 宋雪娇 王苑菁 卢靖文
电话及传真:0871-64141045、64101719
邮箱:379853976@qq.com
3.根据《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章程》会费交纳的有关规定,请尚未交纳2016年会费的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和会员单位报到时一并交纳或电汇至省房协。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时代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
账 户:8719 0281 6510 201
附件:云南省房协理事扩大会暨各州市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参会回执
2016年11月1日